衡阳日报讯(廖媛 通讯员 朱诗武)近日,松木经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市交警支队石鼓大队五中队对骑乘电动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营造安全畅通出行环境,进一步深化城乡交通治理标准化工作成效。
整治期间,执法人员向各位驾驶人耐心宣讲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着重强调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以及非法加装遮阳伞、乱停乱放等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提升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不好意思!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非法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一定不会再犯。”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李先生表示,对自己负责,就是对家人负责。在今后的出行中,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文明骑车、规范停车的习惯。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可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行为罚款100元,并给予记分处理。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整治共劝导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戴安全头盔32人次、拆除非法加装遮阳伞64把、劝离乱停车辆36起、实行拖车处罚1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