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许珂)治水兴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市河长办发布《关于2021年度全市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经县(市)区自评、部门打分、现场核查、综合评价,全市所有县(市)区、园区河长制工作考核等次都在良好以上。
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党建引领,高质量推动河长制工作全面开展,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各部门合力治水,社会群众广泛参与,河长制工作成效明显,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根据《2021年衡阳市河长制工作督查方案》和《2021年度衡阳市真抓实干河长制工作评价办法》,市河长办会同市河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2021年全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其中,衡南县、耒阳市、蒸湘区、雁峰区被评为全市河长制工作优秀县(市)区;衡阳县岘山镇、衡山县店门镇、衡东县石湾镇、常宁市大堡乡、南岳区祝融街道、石鼓区黄沙湾街道、珠晖区茶山坳镇、高新区华兴街道、松木经开区金源街道、白沙洲工业园区南江办事处被评为全市河长制工作优秀乡镇(街道)。
2022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在全市大力推行河长制工作标准化,提升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人水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