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衡阳市公安局备案,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自2017年11月23日起已使用新的行政公章(编号为4304070901466)、合同专用章(编号为4304070901467)和财务专用章(编号为4304070901468)。原行政公章(编号为4304070026389)、合同专用章(编号为4304070026390)和财务专用章(编号为4304070026391)于2017年11月23日即已作废,且已于2017年11月23日、24日在《衡阳日报》进行了公告。
自2017年11月23日起至今,凡使用原行政公章(编号为4304070026389)、合同专用章(编号为4304070026390)和财务专用章(编号为4304070026391),以“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或协议的行为均属假冒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名义实施的损害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无任何法律效力。有签署上述合同或协议的关联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相关问题。
特此公告。
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