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编【2019】24号文件精神,衡东县农业科学研究所予以撤销目前已进入注销清算阶段,请与衡东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及个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衡东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清算,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哲
联系电话:0734-5222444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