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曾庆柏,身份证号码:430422198012099455,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坐落在:衡南县洪山镇狮塘居委会(文化新村)C栋602室、房产证号:南房权证字第18072865号、国土证号:南国用(2014)第2414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庆柏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