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吟吟)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受外源性输入污染和本地不利气象条件共同影响,自1月5日16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出现16个小时重度污染,预计未来重度污染过程仍将持续。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衡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我市于1 月6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启动应急响应后,我市将采取一系列强制性减排措施。按照2020年衡阳市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要求执行动态减排。工业企业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相应级别管控和减排措施。停止大型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严格落实各类工地、料场、堆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城市道路机械清扫、洒水、冲洗频次要比平常增加2次以上,城区主次干道每天保证5次道路洒水,雾炮车每2小时作业一次,减少地面起尘。限行区7:00至21:00以内禁行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生活固体废物清运车除外);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采取错峰运输方案。
强化重点污染防治设施监管力度,增加监察巡查频次,确保污染治理和防控设施正常运行;严禁环保设施停运,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设施检修的,相关行业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和作业,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全市范围内禁止秸秆、垃圾焚烧和露天烧烤。
此外,还将采取一些建议性减排措施,例如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少汽修、家装等过程中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同时,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视情况可暂停中小学户外体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