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人王美姣,女,身份证号码430422195804074420,因病于2020年2月1日去世。生前与刘仁东(女,身份证号码430404196304271542,因病于2016年4月10日去世)、欧姣共同购有坐落于衡南县新县城清园路(现旺华路)35-5-A号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国用(2011)第011402号,属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570m2。
现继承人肖瑾申请继承王美姣,欧伟申请继承刘仁东生前土地使用权。如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异议者,请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衡南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衡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