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01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秦声广所有的不动产被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申请人秦声广于1998年购买城南建筑公司雁峰区雁峰新村73号504室不动产,根据秦声广的子女声明住房出售审批表上的配偶名字王菊不是他们的母亲,他们的母亲是蒋大香,根据余德堂社区居委会出示的证明,证明秦声广和蒋大香是夫妻关系,在秦声广逝世前两人一直居住在雁峰区雁峰新村73号504室,情况属实,现秦声广的子女要继承秦声广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00001095),向我局申请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务服务中心A区17号窗口

  联系方式:0734-8558993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关于秦声广所有的不动产被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下列证件 声明作废
迁坟公告
衡南县坐落衡阳市城区国有资产拍卖公告
衡阳日报版面七A07关于秦声广所有的不动产被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2021-01-01 2 2021年01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