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唐国军)近日, 常宁市一女司机驾车不悬挂车牌上路,被执勤交警查处后,被罚款200元、驾驶证扣12分。
12月26日上午,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宜水大桥路段查处酒驾违法行为。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车引起了执勤民警注意,于是拦停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车辆临时号牌已过有效期,问女司机有没有正式机动车号牌。女司机回答“有”,却又不愿出示。民警怀疑是故意不悬挂,便打开车子后备箱,果然起获一块崭新的车牌。民警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决定。
常宁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临时机动车号牌有效期限只有15天,车主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后,正式机动车号牌15天之内可以快递到家,收到正式机动车号牌后应及时按规定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