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女,经群众报警,于2020年12月10日9:12被110接警在耒阳市水东江街道东洲路捡拾,年龄约4岁,被发现时该弃婴穿蓝色花衣,随身携带一袋衣服。
请弃婴(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天内到我局社会福利中心(水东江街道建设路628号,联系电话:0734-4317035)认领,逾期我局将视为弃婴(儿)送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安置。
耒阳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