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30422197511232519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坐落在:衡南县茅市镇新桥街,国土证:南国用(2006)第09030号,南房权证茅市字第0001812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全伟明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