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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
~~~邓群策出席并讲话
邓群策在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
邓群策暗访督查创文工作,强调——~~~
朱健在市政府2020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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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召开。朱健出席并讲话
~~~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该部地方性法规就可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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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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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通过三审
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该部地方性法规就可正式出台
  本报讯(记者  唐海强  见习记者  向雪)建设和施工单位、物料堆场、资源处理场所、运输车辆、矿山和石材加工企业等,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将面临两千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这是我市又一部地方性法规——《衡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明确当事者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8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后,与会人员表决通过了该《条例》。

  防治扬尘污染,是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推进,建设工程、建筑装修、房屋征拆、物料堆场、石材加工等领域引起的扬尘污染较为普遍,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制定该《条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公众健康,创建文明、宜居城市的有力举措。通过地方立法,将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为我市扬尘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指引。

  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将该《条例》作为今年立法出台项目。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文本起草及论证。经过多轮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3月20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研究、讨论和修改后,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随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的意见建议。

  《条例(草案)》共30条,对扬尘污染的适用范围、防治职责、防治措施、巡查执法、信息共享、举报奖励等作出规定。

  当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两组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与会人员认为,《条例(草案)》经过多次修改后已趋于成熟,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地方特色。

  据悉,《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待批准后,我市这部地方性法规就可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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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通过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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