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郊蒸湘装饰建材厂西面有一宗面积为172.9平方米的边角余料土地,该宗边角余料土地位于大立村村界线范围内,经我局现场勘查,并依据大立村村委会的证明,该宗土地不属于大立村集体土地。该宗边角余料土地西临乡村道路,衡阳市郊蒸湘装饰建材厂土地与其三面相邻,相邻土地均为国有土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章第三条“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将该宗土地确认为国有土地。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携相关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联系人符杰,联系电话0734-8805133。逾期未提出异议者,我局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确权相关规定,确认该宗地为国有土地。
特此公告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蒸湘分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