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业务、旅游客运暂停营运。
二、衡阳市城区所有客渡船只暂停营运。
三、衡阳市各县市(包括南岳区)客渡船只营运调整方案由各县市(包括南岳区)自行制定实施。
本通告自2020年1月29日8:00起施行,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