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因长期未到单位上班,根据《关于印发〈耒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耒办发[2016]10号)有关规定,限你们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尽快履行有关手续。否则,单位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耒阳市欧阳海灌区中心管理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