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衡南县向阳镇向氮路,房产证号:衡南所字第NO:008505号,国土证号:南国用99-15-03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衡南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