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2月份至今,你已连续旷工多日。根据《湖南省分行员工请(休)制度及考核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员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属合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期间,我行已通过电话、书面通知等形式多次要求你返岗。现再次通知你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行人力资源部报到返岗。逾期仍未返岗的,我行将依法解除你与我行之间的劳动关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