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刘怡田家庭一直“无住房”,经村、乡、县三级考核,确定为邵东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区(以下简称“邵东县城安置区”)的“易地扶贫搬迁户”。邵东县县城安置区已于2018年7月搬迁入住,但刘怡田一直未到该安置区履行任何手续,更未搬迁入住。
自2018年8月起,堡面前乡人民政府、大羊村村委会历经多方联系和寻找,一直未能联系上刘怡田及其家人。
根据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政策精神,现特公告如下:
一、刘怡田及其家人在2019年6月12日前必须与邵东县堡面前乡人民政府干部李发刚(0739-2200370)取得联系,并服从安排。
二、截至2019年6月12日上午10:00未联系的,视为取消刘怡田及其家人“自愿放弃易地扶贫搬迁资格”,并取消刘怡田家庭的“易地扶贫搬迁资格”。
邵东县堡面前乡大羊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