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30411198302013526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坐落在:衡南县车江镇S214线汇源建材B区(78-91号B19区栋资东林等)11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南国用(2015)第0810012号、南房权证字第1808084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国土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作废,并申请补办。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琼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