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县、乡、村均建立了由党政“一把手”分别任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的领导体系,设立河长公示牌3892块,各级河长累计巡河次数达12.53万次;严格落实省第2、3、4、5号总河长令,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非法河道采砂、河道垃圾和固体废物清理、关闭非法排污口等“三大涉河专项清零整治行动”,永久关闭非法砂场277处,依法处置153艘“三无”船只,摸排出“四乱”问题328个,实现销号256个;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核查登记,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所有排污口全部永久关闭,市城区湘江、蒸水、耒水108公里河道实现保洁常态化。同时,我市坚持以推进湘江保护“一号重点工程”为统揽,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对104个市级水功能区开展全方位监测,监测覆盖率达100%,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100%,万元GDP用水量由2015年的128.36方下降到99.4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