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三年(1585年)以秩满升侍讲,编纂《六曹章奏》。万历二十年(1592年)七月,升任国子监祭酒。两年后又升为南京礼部右侍郎兼经筵讲官。他持论公正,从无过激之辞。每次都因事进谏,措辞委婉,循循善诱。遇事则多方启迪,力求达于正道。光宗待他以宾客之礼。他任礼部尚书之时,以直言正论,为神宗所倚重。居官20多年,以忠诚勤勉获得神宗的眷顾,拟选入阁。他却上疏以年老坚辞不就,并请乞归田里,神宗不允。曾朝节连着上奏五疏,才获得应允。
曾朝节虽在朝中做官,却心系故乡衡阳。他曾在衡阳倡修来雁塔。清乾隆年间的《衡阳县志·古迹》中就有相关记载“万历辛巳(1581年),宗伯曾朝节倡郡人建浮屠其上……经十三载而告成。”
曾朝节出身寒微,致位通显,而持身廉正,居处俭朴。每次他回临武扫墓,因乡间道路狭窄,不能容车马,大家商议扩修。但曾朝节以有伤农田,坚执不允。他在京城购买土地,创设京师湖广会馆,提匾额“瑞春堂”,还在家乡购置义田,以周济族中贫困之人。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曾朝节病逝于京师寓所。神宗诏遣大学士李廷机,右谕德萧云举谕祭葬如例,赠太子太保,谥“文恪”,另遣官护丧归故里。
(记者胡建军根据市志办提供的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