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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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7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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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九畴不动产继承权的公告
  洪九畴生前有不动产,坐落在衡南县向阳镇白杨路(北旺大厦104室),建筑面积56.74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南房权证向阳字第00016005号,国土使用权证号为南国用2006第15191号。洪荣(430422195406130028)系洪九畴独生女,唯一合法继承人。现继承人洪荣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登报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联系地址:衡南县云集镇黄金路1号

  联系电话:0734-8550625

  衡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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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九畴不动产继承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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