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放寒假前,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指导学生认真搞好复习备考工作,组织考试学科的期末考试和非考试学科的考核工作,加强考纪考风教育,加强组考、阅卷、评分和质量分析等各环节的管理,通过考试考核检查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尤其注意安全常识教育,结合寒假和春节期间学生活动特点,对学生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拐骗等安全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全面进行一次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对校车接送学生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落实管理措施,抓好教师的专业考核,规范业务档案。要建立并完善科学、客观、多元化的学生评价体系,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并能激励学生不断进步,避免公式化、教条化。
通知强调,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成建制补课,不得举办学科培训或特长(奥赛)培训,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它方办校、办班。要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有偿家教家养。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和作业难度,加强学生用书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同时严禁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和中介机构在寒假期间,利用“勤工俭学”“实践”“实习”名义,组织未成年学生非法打工行为。
为了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要教育广大中小学生每天坚持一小时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要加强中华传统教育,开展为父母、为长辈尽孝心活动,教育学生主动承担家务和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工作,做一个懂事孝顺的好孩子;要鼓励学生接触大自然,走进社区、企业、工厂等地,积极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要加强生态文化及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