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8083074,地址:蒸湘区翠竹路8号清馨花苑1栋104室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拓疆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