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贷”与“校园贷”的本质类似,别让“美容贷” 变身“校园贷”。一方面,要实施“源头治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12月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要求,着力对“有场景依托、有指定用途”的小额贷款业务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进一步完善信用惩戒举措。另一方面,要坚持“综合治理”。就“美容贷”而言,与美容有关,与中介有关,也与贷款有关,这意味着监管涉及多部门。“美容贷”事涉学生,虽然金额不大,但影响不小,需要引起重视,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打击力度,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此外,学校和家庭也要负起相应的责任,不可纵容学生盲目追求美,加强财商教育、美的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和消费观。 (付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