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精神,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组织县(市)区和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法治衡阳建设进行访谈。从今日开始,本报推出“一把手谈法治”专栏,敬请读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