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关于动物防疫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衡阳市城区规划2016年实施情况和2017年计划情况的报告,同意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规则(草案),立法咨询专家库制度(草案),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草案),评选表彰市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个人、优秀调研报告、优秀议案和建议的办法(草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建设的意见(草案),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修正草案),对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办法(修正草案),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方案(草案)及其它规章制度。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安排意见,决定4月20日至21日举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将审议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33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同志的事项。
周农强调,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依法任免和党管干部的统一,做到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按照《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支持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职务任免和政府工作。
周农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全市上下一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部署上来,对禁毒工作重视程度要更高,对毒品预防的宣传教育要更深,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要更大,对禁毒工作的责任落实要更严。毒品犯罪是万恶之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开展禁毒专项行动,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打赢禁毒斗争的强大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鹏飞、晏华衡、伍清明、谭敦龙、侯明星、邹致和、李艳丽,秘书长龙雪一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录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胡志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经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孙承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