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湖南“治超”出新招~~~
湖南“治超”出新招~~~
湖南“治超”出新招~~~
湖南“治超”出新招~~~
2017年03月27日 星期一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治超”出新招
违法信息抄告外省
  记者从湖南省交通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湖南省启动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制度。湖南省治超办将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在湖南境内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情况,分别抄送给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以及北京、新疆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治超办,进一步强化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追踪管理。

  按照抄告制度,抄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车牌号和道路运输证号、违法超限车辆驾驶员姓名和从业资格证号、违规车辆所属企业名称、违法超限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简要描述及处罚决定等事项。

  根据数据统计,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在湖南境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及以上的本省籍货运车辆总共3075台次,其中查处违法行为最多的三个市州分别是张家界(706台次)、湘潭(611台次)、株洲(208台次)。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及以上的外省籍货运车辆总共为19230台次,其中违法行为最多的三个省份分别是河南省(3691台次)、江西省(2328台次)、安徽省(1554台次)。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及以上的总共为1772人次。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6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据新华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
林郑月娥当选 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
寻亲公告
违法信息抄告外省
衡阳日报版面七A07违法信息抄告外省 2017-03-27 2 2017年03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