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镇村支部书记通过他人名义领取危房改造资金3千元,用于个人开支……请进行核查。”1月13日,衡东县纪委召开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线索交办会,摸排问题线索64个,甄别筛选出44条交办到各乡镇纪委。
这是衡阳全面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2016年,我市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共查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28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72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追缴违纪资金844.36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01.23万元。
压实责任——
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到“末梢神经”
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件看,涉及基层群众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类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极易发生腐败问题。
去年初,我市印发方案,由市纪委牵头,在全市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攻坚。
在专项整治中,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牵头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担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市)区委常委会和市直单位党组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分解任务,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四有”:即有“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乡村基层一级,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到“末梢神经”。
对中纪委和省纪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交办件,安排专人负责交办督办,对案件查办情况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共收到上级交办、转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信访件69件,已办结6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诫勉谈话14人。市专项整治办选取100件典型问题线索向县(市)区和市直责任部门予以重点交办,取得了较好效果。
开门整治——
下发典型案例通报53期、案例217起
“衡南县三塘镇卫星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宏良、会计唐小平、妇女主任蒋晓荣采用虚报冒领等方式,私分村集体资金,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石鼓区角山乡建新村刘瓦屋组组长刘伦刚贪污侵吞救灾款及其他补贴款并挪用公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去年4月26日,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了10 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释放出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坚持开门整治,在官方网站“衡阳反腐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清风衡阳”开辟“雁过拔毛”式腐败举报专用通道。在电视台、日报、主流网站公布专项整治工作的举报电话、邮箱,并将举报方式张贴到村组一级,畅通举报渠道。对每件群众举报,市纪委安排专人登记入册,实行有诉必理,有案必查。
同时,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专项督查立即通报,重要案件一事一通报,典型案件定期通报曝光。全市先后下发“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53期,案例217起,形成了强大的震慑。
“一案双查”——
查处履行工作责任不力案件30余起
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我市明确要求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对整治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倒逼基层党委、纪委和职能部门把责任扛起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祁东县住建局质监站4名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时索拿卡要被查处,4名当事人分别被记过处分,并调离质监站;质监站包括站长、2名副站长、工会主席在内的所有班子成员因履行领导责任和“两个责任”不力,被全部免职并调离质监站。
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查处30余起履行整治工作责任不力的案件,对18名县(市)区及市直单位的党委一把手及纪委(纪检)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惩不贷,动辄则咎,让‘雁过拔毛’者感受到剁手之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强调。
从严治党在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