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营改增是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举措,具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可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是可以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李克强总理在宣布5月1日全面营改增的同时庄重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预计通过全面营改增,今年全国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我们衡阳市将减轻企业税负约7.5亿元。二是能够发挥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助推器”作用。营改增的政策取向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有力促进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三是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统一税制,实现增值税全覆盖,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对完善我国财税体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长远意义。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新纳入试点的行业税负将如何变化?纳税人有哪些困惑?对税务部门有何期待?昨天上午,市财政、国税、地税联合召开衡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税企座谈会,充分听取有关行业纳税人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在互动交流中答疑解惑。本报记者一一整理,希望凝聚更多纳税人达成共识,与财税部门携手全力以赴实现营改增平稳过渡。
我们齐聚一堂,共话“营改增”,借这个机会,我首先要感谢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我想跟各位讲三句心里话。第一句话,请你们相信,“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是我们坚守的底线。从全国来看,“营改增”试点实施4年来,累计减税达6000多亿元;从我市来看,截至2015年底,共计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超4亿元。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政策取向,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为更多企业减轻税负。第二句话,请你们放心,“不增加纳税人不必要负担”是我们真诚的承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地税等部门的深度合作,健全完善联席工作制度,实现“营改增”纳税服务、税收政策落实和税收管理协作的无缝隙对接;加紧做好政策辅导、税务登记、资格认定、涉税应用系统转换、发票发放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所有试点纳税人“5月1日起顺利开票、6月1日起正常申报。”第三句话,请你们支持,“征纳和谐 税企共赢”是我们始终的追求。希望各位纳税人尽快了解并熟悉营改增相关政策,配合国税部门做好税制转换相关工作,并对企业采购、销售、定价、客户管理等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调整,尽快适应新税制,受益新税制。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李立平(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搭建四个平台优化纳税服务
曾 秀(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如何做好“营改增”工作,共同防范涉税风险,是纳税人关注的事,也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此次座谈,大家群策群议,说得都很好,我想表达三层意思。
第一,表示感谢:感谢纳税人对地税部门的支持。第二,表明态度:地税部门将一如既往做好服务工作。下阶段,我们将着重抓好几个方面的服务:一是打造联合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营改增政策,包括QQ、微信、二维码、网站等平台,让纳税人及时知晓最新政策;二是打造联合办税平台。力争在5月1日前全面实行国地联合办税,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就可办结两家事;三是打造联合个性化服务平台。对重点企业、纳税信用A级企业、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实行国地税联合组建专家团队进行“一对一”辅导,防控风险;对中小微企业建立税银企服务平台,继续推广“税融通”,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四是打造联合依法治税平台。国地税实行联合稽查检查、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惩治失信行为,激励依法纳税。第三,提点希望:企业要继续当好依法诚信纳税的表率。
财政部门当好服务员、协调员
陈安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按照国家层面的定调,“营改增”设立目标就是减税。预计今年全国“营改增”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湖南将减轻企业税负183亿元,我们衡阳市将减轻企业税负7.5亿元。这确实是件大好事,而在改革中,势必存在一些难题。
作为财政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我在此表个态:做好调研员、服务员、参谋员、协调员。
目前,国地税两部门都在积极备战,主动作为,我们要继续以这种斗志确保“营改增”在衡阳圆满落地。昨天我看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致全国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对一些关键时点需要做什么事都进行了详细告知,只要我们都按部就班去做就能圆满落地。
作为牵头管理人,财政部门会为促进“营改增”有序推进做好协调服务。不管是涉及宣传需要的经费,还是国地税之间的交接,还是纳税人有需求,财政部门都不遗余力来当好协调员。
当然,我们还将抓紧“营改增”试点工作专题调研评估。实行“营改增”后,衡阳地方财力有哪些变化?对衡阳实体经济产生什么影响?这些都需要调研、分析,确保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税企双方在座谈会上交流互动 ■邹文华 摄
强化管理扎实推进“营改增”
丁厚勇(中铁五局机械化公司董事长)
多措并举确保“营改增”实施
石劲松(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总经理)
共享税制改革政策红利
方 胜(中国电信衡阳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营改增”带给建筑企业的不只是税务管理的变化,还影响企业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等。
目前建筑行业普遍是资质共享,改革后由于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施工单位主体不一致,进销项税无法匹配;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无合同关系,无法建立增值税抵扣链条;内部总分包之间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外聘劳务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施工的零星材料均难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等,都将一定程度影响企业的经营和税负水平。但从长远看,“营改增”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我们将努力吃透改革精神,按照增值税管理要求,及时调整变革,实现管理提升和转型升级,确保“营改增”后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衡阳市的经济腾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切实做好“营改增”,我公司制定了总体工作规划,明确了各阶段的实施计划、责任人员和时间进度。在硬件设施上,已严格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做好了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增值税管理系统和电子发票平台等系统的切换工作,同时,税控设备等硬件设备的采购和调试工作均已到位。
在软件管理上,我们制定和修订了相关制度和流程,做到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和合规化。同时,针对员工、代理点多次开展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包括增值税法规、系统操作、业务知识等;对公司的中介合作单位和营销人员,明确告知了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在公司服务大厅,设立了服务督导岗,专职负责对上门客户的宣导。我们还针对系统、操作等突发问题,制定了应急预案,确保“营改增”在我公司平稳上线。
今年5月1日起,随着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不动产纳入抵扣,增值税实现在货物和服务领域的全覆盖,对我公司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我公司将在市税务部门指导下,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共享全行业“营改增”政策红利。一是持续开展由上到下,一贯到底的“营改增”扩围政策宣贯、培训工作;二是做好销项及进项侧跨期合同梳理以及客户、供应商税务资质维护;三是做好本单位增值税内部管理制度及流程修订工作。
“营改增”扩围完善抵扣链条
李志武(中国联通衡阳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营改增”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翟富明(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财务部长)
“营改增”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丁海容(特变电工衡阳公司总会计师)
2014年6月1日起,电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在改革过程中,国税部门多次组织税务专家来帮我们解难,了解到我们转供电获取增票存在困难时,帮我们理顺流程后成功获票,单此项帮助我们节约了百万余元成本。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转型,我们从最初的税负增加,到去年税负同比下降25.41%。在投资方面,2015年仅市公司采购设备投资这块,我们节约了400万元。由于我公司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还可节约成本,双方实现共赢。
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再次扩围,对我们而言,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更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一家以有色金属采、选、冶为主,建筑安装、生活服务业为辅的国有企业,我们一直非常关注“营改增”工作进程。对我们而言,“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是绝对的利好消息。举个例子来说,2015年,水口山集团整体增值税应纳税额为8733万元,在建工程投资1.2亿元,若这些不动产进项税能纳入抵扣范围,可减少增值税1000万元。自从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有色金属行业面临去产能、去杠杆的压力,产品价格下跌和生产成本上升严重挤压企业生存空间。全面推开“营改增”可为企业适当减负松绑。在看到利好的同时,我们请求税务部门关注建安行业税负变化问题,给予更多业务上的指导。
特变电工属于重大装备制造业,所有“营改增”政策涉及的业务,我们基本有份儿。此次“营改增”试点新增四大行业,消除了重复征税,在产能过剩、竞争炙热化的发展环境下,能帮助企业轻松上阵优化经济结构。
通过对政策的研究学习,我们认为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工程业务,建设施工项目招投标日趋复杂,挂靠、分包、转包情况很多,普遍存在重复纳税。
营改增不仅仅是税务方面的改革,更涉及企业经营的全面改革。我们内部做了专项培训,也在推动业务模块的调整,目前在选择上游合作对象方面,已经有资质要求,在所有的招标中都明确选择一般纳税人。
积极备战再造业务流程
肖东育(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市分行财务经理)
税企互动实施“营改增”
周 华(华菱衡钢集团财务处长)
企业配合完成税制转换
封珍华(中兴网信衡阳公司财务总监)
全面实施“营改增”,我行积极备战,做好业务制度、流程再造及培训工作。 我们认为本次试点方案的亮点为:当进项税额难以划分应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情况下,按照相关收入所占比例分摊。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除个别条款不允许抵扣外,均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款。目前,我行对这部分事项已做好梳理、分析,确保落实、执行到位,享受税改带来的红利,合理合规降低税负。
同时,从本次“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来看,我们认为,银行业的“营改增”并没有一步到位。
本次“营改增”是实现结构性减税、助力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衡钢集团财务部牵头,对本次“营改增”的涉税业务进行集中清理,分项目对照税率、税收政策测算税负影响,还出台了具体操作细则。
如今,我们以4月30日为界限,区分老项目与新项目,区分甲供工程、清包项目,严格按照税收政策进行开票结算。根据税收政策,对不同的业务,分别采用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进行结算。
为准确把握税收政策,规范税收管理,衡钢集团将所有子公司提出的税收问题收集汇总,邀请国税部门上门授课答疑,力推税改工作顺利实施。
5月1日之前完成营改增的全面推行,税务部门工作量比较大,为纳税人耐心细致解答税收政策,我们公司组织了财务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培训,配合完成税制转换和征管方式的平稳过渡。
此次“营改增”试点前,企业采购评标价格为含税采购价,“营改增”的全面推行影响企业对供应商考核,以后一般纳税人将作为供应商资质管理。
公司主动顺应税制变化,及时改进和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模式和机制,转换动力、优化结构,逐步实现降低税负,不断优化公司收入结构。
已缴营业税却未开票怎么办
朱淑珍(华耀城财务总监)
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贺宁福(湖南衡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营改增”有利于公平税负
夏建辉(衡阳市六合大酒店副总经理)
近期税务总局和各地业内专业人士对有关“营改增”的文件进行了解读,并细化到具体操作,但我们纳税人在理解中还存在很多困惑,急需税务部门给予指导和解答。如:已在地税局缴纳营业税却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我们是开具增值税发票,还是仍由地税局开具营业税发票?等等,希望税务部门能对我们进行个性化辅导,或提出行业性指导意见和建议。
建筑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对建筑业企业来说就是一场变革,建筑业企业税收的征收管理也将会更加严格,我们要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建筑业企业的“营改增”试点,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多个领域的参与配合,需要政府尽快制定能够确保良性循环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企业据此建立和健全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筑业是特殊行业,我们将通过学习做到弄懂政策,充分享受税收红利,依法诚信纳税。
酒店业“营改增”后,通过向接受服务的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允许其抵扣,消除了营业税制下的重复征收。同时能够减轻其他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促进服务业与工商业的同步发展。 酒店业“营改增”后,可以解决同一食品因消费地点不同,而分别缴纳不同税种、适用不同税率的问题,便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和企业计算纳税,也有利于公平税负。 此次“营改增”后,酒店供应商必将面临大洗牌,这就要求我们及时扩大采购面、寻找有实力、有诚信的供应商。我们将积极关注政策导向,充分享受“营改增”政策红利,推动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