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自银辞去
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3年4月23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自银辞去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