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3年07月10日  

  我司于2016年1月5日与李阳平先生签订了借款协议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现借款时效早已到期,并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和失去抵押权利时效。我司多次通过各种途径试图联系李阳平先生本人及与李阳平先生介绍人,但均未联系到李阳平本人。特登报公告,请李阳平先生(或法律委托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联系我司商谈归还款项和解除抵押之事,否则视为李阳平先生自动放弃相关权益(我方愿意在联系到李阳平先生后商谈归还全部本金及支付同期存款利率之利息)。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银君

  联系电话:18607341276

  衡阳市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