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肖婵媛
本报讯 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还搭载5人!12月1日,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处这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汪某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当日上午,衡南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云集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湘D车牌号的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5人。当交警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处罚时,驾驶人王某反而加速逃跑至某工地。民警查询发现,王某是该工地工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多次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搭乘同事从镇上到工地做事。违法行为人王某因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被衡南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700元”的处罚。
据执法交警介绍,三轮摩托车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货物提出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不具备载客条件。三轮摩托车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座位置和防护设施,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交警温馨提示: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要认识到此类机动车载人的危害,不要非法载客,市民也不要乘坐三轮摩托车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