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衡阳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将在全市重点支持对外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教学名师、高校优秀毕业生、优秀高技能人才等四类教育人才。其中,高层次教育人才最高将获70万元房补、每年15万元人才津贴。
本办法适用于衡阳市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含市属高校)和教研机构。所有引进人员要具有所报学科或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高校优秀毕业生和高技能人员获得教师资格证时间可放宽到聘用后3年内。
据悉,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其中全职引进是指符合条件的优秀教育人才,由用人单位引进后,办理录用调动入编等手续,在用人单位须连续工作五年以上。适用于四类人才。柔性引进是指用人单位在不违背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以兼职任教、岗位聘用等形式,采取人事关系不转等方式引进,每学期在用人单位现场教学时间不低于60课时。适用于高层次教育人才、教学名师、优秀高技能人才。
特别提醒,高层次教育人才一般不超过50岁。教学名师在45周岁以下。高校优秀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竞赛获奖者、体艺特长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高技能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据悉,所有引进人才将分类落实保障激励措施,发放安家补贴和人才津贴。以高层次教育人才为例,该类优秀教育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对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徐特立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等省、市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其中全职引进的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每人每年将给予补贴15万元、12万元、6万元,最高享受期限为5年;引进后首次在衡购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7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每人每学期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贴。
同时,对急需引进紧缺专业的优秀教育人才,用人单位没有余编的,可以在市直教育系统编制总量中调剂使用。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己评为中、高级职称的,可以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引进人才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