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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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9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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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近视矫正机构 监管不能失明

近期,有媒体记者在吉林、河南、安徽、四川等地调研发现,一些近视矫正治疗机构大多有钱即可加盟,培训几天就能上岗,打着“治近视”的幌子,实则紧盯家长腰包。家长不仅花费了大量金钱,有的治疗甚至还耽误了预防时机,影响到孩子的眼睛健康,近视矫正市场秩序亟须规范。

  1.有个细节颇耐人寻味。一家近视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称,“做好了,第一年就能实现纯利润100万元,这属于傻瓜式行业,没什么门槛”。所谓的“傻瓜式行业”,耐人寻味,既说明一些不法商人把消费者当成了傻瓜,也说明这个行业处于野蛮生长状态,缺乏制度规束。事实确是如此——这类机构大多有钱即可加盟,培训就能上岗。比如,吉林长春一家加盟店,相关人员一共培训7天就上岗了,不需要任何职业资质,只需注册登记。 在简政放权大力推进的当下,为开店降门槛、简程序实属正常,但这不等于放任不管。“放”是放活,而不是放任;“管”要管好,而不是管死。换言之,前置审批该取消的取消,但该进行的事中事后监管不能扔掉。规范近视矫正机构,监管不能短视,更不能失明。 ——评论员 王石川

  2.之前,主要是通过防控手段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现在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对近视矫正机构进行必要“矫正”。 首先,应引导家长到正规医院眼科或者到有专业资质的机构给孩子治疗近视。其次,明确治疗近视为行医行为。从保障孩子健康角度来说,应从国家层面明确近视矫正属于治疗行为,需要资质。其三,对这类机构全面摸排,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这类机构一般都是通过虚假宣传忽悠家长和学生,那么,市场监管部门应该依据《广告法》等规定对于偷换概念、夸大宣传的机构严厉依法处置。 另外,学生家长一旦掌握这类机构的违法证据、侵权证据,一方面可以向有关部门及时举报,另一方面可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权。 ——评论员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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