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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9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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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网红”需守社会道德良俗底线
  周卫国

  据报道,近日成都一家火锅店的招聘启事在网上引发热议。招聘条件:年薪80万元,要求是女性,天生丽质、能歌善舞,并有一定的粉丝基础,整过容、五音不全以及不能吃辣、不能喝酒的都将被拒。条件着实诱人,可结果有数十人参与了面试,但目前还没有发现符合其要求的求职者。这家火锅店成为网红店,应了“钱没花出去,却如了当网红出名的意”。

  “火锅店招聘网红”引发热议,想来还不在于其薪酬很高,而是招聘要求很让人质疑。看看“女性,天生丽质、能歌善舞,有一定粉丝量”,特别强调不要“整容脸”,这简直相当于招聘“娱乐明星”。公众当然要质疑火锅店招聘网红的诚意与动机,是不是在借高薪招聘的名义自我炒作?

  在互联网、信息化时代,网红代表着注意力、抓眼球、关注度,引流量、点击率就是市场占有率、消费群,变现就是收益,是金钱。毕竟,网红具有强大的“吸粉”“固粉”“引流”能力,而且能直接依靠粉丝的数量和购买力实现流量变现。

  移动互联网时代,打造出网红商店、网红产品成为诱人蛋糕、追求目标,追求网红经济、打造网红产品,俨然成为众多商家的不二之选,可创新创意不等于要搞出有损商业诚信与社会公德的“歪招”“怪招”“险招”。

  联想年初发生的一件大事。一个叫“咪蒙”的爆款公众号,一篇“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的文章,在自媒体引起巨大社会关注与讨论风波。这个“咪蒙”,坐拥500万以上量级的粉丝,早有近亿的收益,作品篇篇10万+,甚至有100万的爆文。而“状元之死”一出,引发关于人性、关于自媒体操守、关于媒体社会责任、关于媒体道德、关于新媒体管理等多方面激烈讨论。2月1日,人民日报官微就“咪蒙”事件发表评论:“咪蒙发道歉信,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暴露出一贯的擦边球思维。当文字商人没错,但不能尽熬有毒鸡汤;不是打鸡血就是洒狗血,热衷精神传销,操纵大众情绪,尤为可鄙。若不锚定健康的价值坐标,道歉就是暂避风头,‘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就变成一地鸡毛。”“咪蒙”成为“毒三观”的代表。2月21日,微信公众号“咪蒙”显示被注销。今日头条的头条号、凤凰网旗下的大风号、一点资讯旗下的一点号、知乎均发布声明,表示永久关闭“咪蒙”“才华有限青年”等账号。3月31日,咪蒙公司正式解散。

  作为一个网红爆款的公众号,“咪蒙”注销了,但它由生到死,由红到熄,揭示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红也要守底线。任何时候,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不能儿戏,需要共同维护,靠虚假、噱头的炒作运营,不会长久。

  最后想提醒一句的是,网络时代,追求网红,炒作有风险,商家需谨慎,一定要守好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良俗美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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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晚报版面十三A13打造“网红”需守社会道德良俗底线 2019-04-09 2 2019年04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