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销毁
872台隐患车辆
■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朱晓勇
本报讯 5月29日上午,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查处的872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依法进行集中销毁。
在相关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工作人员对所有车辆进行核对后,一辆大型挖掘机开始对报废车辆进行集中碾压销毁。为保证销毁彻底有效,交警部门专门抽调人员对车辆的销毁情况拍照建档。此次集中销毁的隐患车辆共872台,其中摩托车774台、三轮摩托车23台、大型汽车5台、小型汽车69台、电动车1台。
据悉,4月1日开始,衡阳县交警大队在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协同治安、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种联合执法,对农村群众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加强巡逻管控,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326起,其中酒驾醉驾毒驾共157起、报废车24台、涉牌涉证925起、人货混装706起、违法载人680起、不戴头盔834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