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向吟吟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工作已经完成,6月11日起,凡报名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并在现场确认合格的非师范类和往届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可以领证了。
领证时间截至6月22日,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受理凭证,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证书。代领者另须出示被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单位统一领取的,请经办人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单位授权证明。
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存档材料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需妥善保管。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8969015。
须注意的是,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现场认定合格的应届师范教育类人员由衡阳师范学院负责发放,发放时间由衡阳师范学院确定,应届师范类学生可与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