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连武
通 讯 员 王若愚
本报讯 “在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的关键时刻,我们要制定好时间表、作战图,进一步扎紧‘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近日,在石鼓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敏强调,要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及时总结有效工作经验做法,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及时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慵懒懈怠的,要严肃问责。
2018年以来,石鼓法院多措并举、创新思路、精准打击,破解执行难。仅4月份结案236件,结案标的总金额510.7万元,法定执行期限内结案90.5%,“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稳步推进。
石鼓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或依职权,查封被执行人陈某某、王某某等房屋35套,查封被执行人谭某某车辆20多辆,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40多份,赴祁东、耒阳等地执行任务,及时高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雷霆之势为案件执行提供有效保障。
针对特困群体和特殊案件的人民群众,比如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的当事人,为进一步贯彻司法为民的理念,对执行标的为5000元以下的案件,积极与区委、区政府联系,在全区进行摸底,先行垫付给申请执行人,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温暖,相关工作有条不紊开展,有关数据已经向区委、区政府做了书面汇报。执行标的5000—20000元的摸底工作也在有序进行。
石鼓法院通过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惩戒措施、精确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方式,精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拉黑”被执行人50人次,限高被执行人100余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执行案件6人,实现精准打击和精准执行。
此外,该院还精准查询“老赖”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可藏。查封赵某某经营超市的货架和货物,要求其履行妥善保管义务,在强制执行程序后,发现赵某某经营的超市已经转让,且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石鼓法院以赵某某擅自处分法院查封标的物为由,将案件移送公安,案件正在积极侦查办理。
谷敏指出,执行局干警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凝聚决胜攻坚的战斗力量,责任到人,责任到案。举全院之力,实现人员匹配到位,实现物质装备到位,实现全院配合到位,立审执无缝对接。直面问题,重点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慢执行的问题,同时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作用进一步加强,外部联动环境进一步优化,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