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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登记后
电动车可参保交强险
  电动车发生被盗或人身伤害事故后,保险公司可以理赔

  ■本报记者   段玉贤

  

  本报讯 记者从市公安局电动车防盗上牌管理办公室获悉,城区电动车登记总数达到135407辆。今后这些电动车将纳入警方监控视野,“被盗有人找,丢失有人赔”。据悉,此次上牌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没有牌照,车辆被盗后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带来了难度,加上无牌照的电动车容易销赃,这也使得电动车失窃率居高不下。 市刑侦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22日,我市电动车盗抢报案数为4356条。

  市公安局电动车防盗上牌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张鹏告诉记者,以前由于电动车没有办理备案登记,有些电动车被盗后即使找回,有时也很难找到失主。今后每台电动车都有一个“身份证”,不仅增加了追赃的机会,同时也增加了窃贼销赃的难度。长此以往,就能有效降低电动车盗窃率。

  据悉,此次电动车上牌登记不仅对车主信息进行实名登记,而且还将在电动车上安装防盗芯片,实现电动车交通管理和防盗双重目标。一旦车辆被盗,防盗芯片就会记录报警车辆的运行轨迹,便于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追踪窃贼。查获的被盗车辆,也可凭车主备案信息顺利返还车主。

  以前由于电动车没有办理备案登记,不能参保交强险,电动车发生被盗或人身伤害事故后,只能由当事人承担损失。张鹏表示,电动车上牌后,车主可提供相关资料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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