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身份证号码430421198003146145,原系衡阳市新民中学编制内聘用教师。该同志未办理正常请假手续,自2025年5月21日起离岗至今未归。2025年8月22日,我校在《衡阳日报》上发布限期返岗公告,限其在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返岗。直至2025年9月12日,刘伟同志仍未返岗。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解除双方聘用关系,核销其编制。
衡阳市新民中学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