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娜:
我司已于2021年6月30日对你的债权(威湘确字20160817002)对价转让给王平、王春英(其中王春英本金30万元,王平本金50万元,利息按确认书中约定的月息2%和各自份额计算至清偿之日),请你向王春英、王平履行给付义务。特此通知!
通知人:湖南威湘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