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胡勇
身份证号码:430422196306281974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坐落在:衡南县鸡笼镇鸡笼村龙江路(怡鑫小区10、11栋)1单元201-10室,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18)不动产权第000773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勇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