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海强)3月9日,《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该项执法检查正式启动。市委副书记赖馨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此次执法检查为期两个月,分为宣传学习、集中检查、全面整改、建章建制4个阶段。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赴各县(市)区开展明察暗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条例》有效贯彻实施。
赖馨正指出,《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是全省第一部地方森林防火行政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重要论述在衡阳的具体实践。清明节将至,森林火灾处于易发多发高峰期,开展执法检查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赖馨正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执法检查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推动《条例》和森林防火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家庭,让森林防火成为全民自觉行动;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查实情,把脉会诊开良方,狠抓整改堵漏洞,建章立制求长效,从根源上补齐工作短板。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开展立法后评估,及时组织对相关条文进行修改完善,强化法治保障;市直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加强整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指出,要全面分析工作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发挥地方性法规在建设美丽衡阳中的保障力和推动力;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条例》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从源头上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力度,实现森林防火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鹏飞、伍清明、谭敦龙、侯明星、邹致和、李艳丽,秘书长龙雪一出席会议。
副市长杨洪峰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