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坐落在:衡南县云集镇雅园路(佳美园小区38栋1栋103室),房产证号:南房权证字第18003896号,国土证号:南国用2010第01107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海鸥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