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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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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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雁城国际公馆二期10#、11#、12#、13#楼建设单位为湖南三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长沙洞井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现工程主体部门工程已通过质量验收。根据《衡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工程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本公告后将部分退还给长沙洞井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如有对该工程民工工资发放存在异议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逾期无举报投诉视为该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发生。

  投诉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长湖街20号609室

  投诉电话:0734-8867076

  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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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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