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从2015年下半年启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 8 月,省教育厅颁发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39号)。2015年11月,我省45520 人首次报名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笔试,通过率约为35%;2016年1月,12354名笔试合格人员报名参加了面试,通过率约为70%。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对2016年起入学的所有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有两项新的规定。
一是2016年起入学的所有师范教育类本、专科专业学生将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后才能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根据教师[2013]9号、湘教发〔2015〕39号文件的规定:(下转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