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说道
12月27日,一份证明“火”了。由南京市雨花台公安分局梅山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显示:梅山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二者是同一地址,特此证明。派出所在证明上还附了一段话,请相关部门多为老百姓考虑,不要让老百姓跑来跑去耽误时间。这份“奇葩证明”随即在网上引发热议。
公安部很早之前就曾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部门不再开具18类证明,此次“2是二”的证明也属其中。可现实是,这样的奇葩证明还是会出现,会影响公众的正常生活,也逼迫警方的怒怼屡次上演,却又频频作出为老百姓着想而不得不“开证明”的现实让步。虽然国家在整顿疏解,但有关部门开出奇葩证明很难受到明确的处罚,这便是症结所在。对此,相应的投诉渠道和惩戒规范手段都应该更加具体化和明晰化。在规范的同时,也需平衡好“真严谨”和“太奇葩”的关系,既要处理奇葩证明,也不能失掉工作的严谨,把“二”转化成“为民心”,而不是走向另一个极端。
——评论员 王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