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放假,职工别“自认倒霉” 2023年12月13日  

  ■黄齐超

  近日,深圳一家公司的《放假通知》显示,公司给员工的放假时间分别是2023年7月1日9时至2023年10月31日18时和2023年11月1日9时至2024年4月30日18时。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对放假的那批员工想表达的意思,其实就是“差不多不用回来了”,因为“这些人没主动提出离职,公司又没钱赔偿”。此事引发网友讨论,不少人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两个时间段合计起来,放假时长居然达到了10个月。不过,它不是带薪假,根本不是“假期福利”,而是“假期折磨”。因为这家公司给放假员工的假期补贴,仅仅是深圳最低生活标准的80%。

  有网友认为,不上班还能发工资,耗着也挺好。其实,这样的想法太天真了。这家公司的醉翁之意根本不是让你享受“带薪假”,而且还是连最低生活都保障不了的低薪。他们想要的是你耗不下去的时候自行离职,他们可以少付经济赔偿金。

  企业用放长假的手段,逼迫员工自行离职,这是侵犯职工权益的行径。遇到这种事,难道员工就自认倒霉吗?肯定不应该。窃以为,该公司的做法已经违背劳动法规,员工应当拿起法律武器,进行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现实中,也有很多的企业用“放长假”的手段逼迫员工自行离职。但是,只要劳动者依法维权,都会受到法律支持。

  企业把员工当人,员工才把企业当家。企业遇到困难,职工也能理解和同情,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但前提是,企业真正把员工放在心上,而不是想方设法地克扣工资,逼迫离职。费尽心思逼迫员工自行离职,这样既会损伤自己的形象,也有违法之风险,又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