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刘振元)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有关预案规定,经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会商研判决定:自9月1日12时起,解除全市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情变化,继续强化山洪和地质灾害、病险水库、中小河流洪水、城镇内涝、涉水基础设施、山林景区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